職場資訊企業七大手段變相“炒人”,勞資演繹新博弈
中國粉體網 2010-03-21 點擊:10982次
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
記者來到珠三角調研發現,與此前一度刮起的直接“炒人”風相比,一些企業為了達到“減員、規避風險”的目的,裁人手段更加隱蔽。 與此同時,長期積弱的工人們看到新法的“陽光”,愈加自發地向企業“要價”。珠三角新的勞資關系雙方博弈正酣。由于制度設計的欠缺,應對措施的乏力,使得珠三角勞資矛盾越積越深。受訪的專家認為,目前至未來一兩年時間內,珠三角將迎來勞資矛盾高發期,有關部門應從多處著手積極應對,以盡早化解隱患。 一些工齡長、年齡大、工資高、“不聽話”的員工,被重新安排到“不愿干、干不了”的崗位上,迫使自己“自愿”離開 七大手段變相“炒人” 記者日前在珠三角地區的東莞、深圳等地采訪時了解到,一些工齡長、年齡大、工資高、“不聽話”的員工,在企業所謂“業務發展需要,調整崗位”等名義下,被重新安排到“不愿干、干不了”的崗位上,迫使自己“自愿”離開。 手段一:將“年齡大、工齡長”的員工放到本人“干不了”的崗位上。現年53歲的湖北黃岡人熊新元,1995年進入東莞一家窗簾制品有限公司,12 年工齡。他說:“隨著年齡增大,近年來我腰椎經常疼痛,但一直在廚房工作還能吃得消,可是最近工廠以‘業務發展為由’,突然調整我去拆木頭,完全靠體力干活,根本干不了。我多次反映,企業的觀點是‘干不了,就走人’。” 手段二:通過派遣公司卸包袱。一些企業為了避免與勞動者產生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不與員工續簽合同,將他們交給勞務派遣公司或下屬一些資產弱的公司,然后再挑一些認為可用的員工外聘回來繼續原來的工作。在這種新的勞務關系下,用工單位只要支付報酬給勞務派遣公司,由對方給工人發工資,其余什么都不管。這樣勞動者永遠無法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很不規范,有的就是一個十足的皮包公司,這讓很多被派遣的工人非常擔憂。 手段三:將“不聽話”的員工放到“不愿干”的崗位上。陜西人龐衛峰,是一名車工,2006年2月到東莞一家窗簾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不久前,因為不滿公司長期加班而投訴,引得公司不滿。從此,他在短短的一個月之內被“調整”了三個部門,而且幾乎全是最臟最累的活。無奈,龐衛峰只好自己提出“自愿”離開。 手段四:工廠轉移地方。從重慶市到東莞打工的艾世兵,1993年8月進入東莞市鳳崗鎮一電子廠。2006年,工廠將大部分搬遷到清遠鎮,只留下一小部分業務在鳳崗鎮。因為業務少,公司采取降低工資、上班不開風扇等辦法“軟折磨”員工。在此情況下,有的受不了離開了,有的想隨新廠轉移,但因為新廠已更名,并變換了股東和法人,加之企業要求合同從零開始,很多員工不想耗下去,也只好自動離開。 手段五:宣布工廠停產倒閉。2007年10月24日,位于東莞市東城區的常登鞋業有限公司在廠內貼出公告,宣布該工廠12月20日停止經營,盡管工廠給3500多名員工一定補償,但這些工人最終就這樣被解雇了。 手段六:將公司一些高管職工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