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粉體網訊 2025年5月22日,中國汽車工程學會正式發布《全固態電池判定方法》(T/CSAE 434-2025),該標準首次明確了“全固態電池”定義,要求離子傳遞完全通過固體電解質實現,與混合固液電解質電池形成嚴格技術分界。
背景與目標
動力電池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組件,其性能直接決定了電動汽車的續航能力、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傳統鋰電池雖然在能量密度、循環壽命等方面有所突破,但其液態電解質的存在使得電池在極端條件下仍存在燃燒導致的熱失控等風險,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能源汽車的廣泛應用。
固態電池由于采用固態電解質代替了傳統易燃有機體系,有望取得更寬的安全窗口,成為新一代動力電池。目前行業內已存在部分半固態電池產品并裝車應用,但由于尚無關于固態電池術語定義的現行標準,行業內存在“固態電池”“半固態電池”“全固態電池”等概念混用情況,不同廠商和研究機構對其定義各有不同,導致在技術路線、材料選擇以及應用場景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這種情況不僅增加了市場的認知難度,也對技術標準的制定和產業化進程帶來了一定挑戰,因此,需要對固態電池的術語定義進行明確界定,統一技術標準,以便為行業發展提供清晰的指導方向,加速固態電池的技術進步和商業化應用進程。
目前行業仍缺乏對電池內液態物質含量的測試方法。該文件在實驗研究基礎上提供液態物質含量(失重率)測試方法,為術語定義和標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從而為行業發展建立統一的衡量標準。這將有助于規范技術分類,指導企業研發方向,有效推動固態電池技術的健康發展。
該標準期望解決的問題是:明確固態電池相關術語定義,為固態電池中液態物質含量提供測試方法,包括測試條件、測試設備、測試步驟、計算方法等要求,填補目前行業內對固態電池術語定義的標準空白。
論據
該標準通過測算液態物質含量來判定全固態電池,為全固態電池及混合固液電池提供界定方法。目前混合固液電池中,添加的液態物質以有機溶劑體系為主,包括酯類、醚類等,沸點相對低,因此通過在真空條件下加熱的方式,可以讓有機溶劑達到沸點,隨烘箱排出。在加熱溫度的選取上,需要綜合考慮測試過程安全性及電池內液態物質能否蒸出。該標準中規定的試驗條件經過前期驗證后制定。同時,測試環境要求需考慮硫化物等體系的空氣敏感性,保障樣品前處理過程中不變質,因此在標準中規定了試驗環境要求。
按照標準的規定,被測樣品通過破口目視檢測(無液體滲出)定性排除顯性液態殘留,再通過120℃真空干燥6小時后的失重率<1%的定量檢測(失重率是指在特定條件下,樣品失去的質量與初始質量的比值),則判定為全固態電池。該標準的核心研究點在于提出基于失重率的液態物質含量試驗方法。經多輪驗證試驗支撐,確定以真空條件下加熱測試失重率的試驗方法作為全固態電池的判定基礎。
試驗數據顯示,該方法誤差率低,重復性驗證結果穩定,可覆蓋硫化物、氧化物、聚合物、鹵化物等主流技術路線。在起草過程中,經多輪討論與試驗驗證,重點研究測試溫度、加熱時間等關鍵參數選取,確保方法安全性與普適性。
奠定測評基準
該標準為技術研發、產品認證和市場應用提供統一標尺。一方面企業可依據標準明確技術路線,優化材料開發和工藝設計;另一方面檢測機構能夠通過標準化測試方法,快速判定產品類別,降低市場推廣成本。在市場層面,可有效杜絕“偽全固態”產品混淆視聽,維護消費者權益與行業秩序。目前,日本、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尚未出臺同類標準,中國率先建立技術規范,將為全球產業鏈提供“中國方案”。
信息來源: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全固態電池判定方法》
(中國粉體網編輯整理/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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