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粉體網訊 1月1日,國家正式取消稀土出口配額。1月21日,商務部透露稀土出口關稅或于5月2日取消。1月28日,工信部表示六大稀土集團將于年底前完成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接連不斷的重磅消息讓2015年的第一個月成為了名副其實的“稀土月”。
關鍵的5個月
自1998年起,商務部都會在每年年底公布來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的上榜企業名單以及分配的配額數量,但這個慣例在今年1月1日被打破了。
2014年12月31日,商務部發布了《2015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證目錄》,稀土赫然出現在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簽發出口許可證的22種貨物行列中,屬于帶有引號(“”)標注的貨物。這意味著企業只需憑出口合同便能申領稀土出口許可證,無需再同時提供批準文件。
至此,我國施行了16年的稀土出口配額制度正式宣告終結。但一石激起千層浪,外界對此眾說紛紜。
國外媒體傾向這是迫于西方勢力施壓以及市場壟斷地位受威脅做出的應激反映;而國內媒體則表示出對后果,即稀土作為我國戰略資源是否將面臨大量流失的擔憂。
與此相對,業內反應較為平淡。早在2013年,便有專家從世界貿易組織(簡稱世貿組織,WTO)法律適用角度分析認為,我國稀土管理方式一直存在“行為全線違規”,在這場訴訟中敗局已定,“我能反殺”是對國際法認識模糊以及僥幸心理使然下產生的一種錯覺。
與取消配額相比,業內更關注出口關稅的存廢。對此,商務部發言人的回答是“保留出口關稅至今年5月2日”。
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和出口關稅后,稀土出口將何去何從?社會普遍認為,以資源稅代替關稅、以“從價計征”取代“從量計征”或將成為抵消敗訴不利影響、穩定稀土價格的初期國家財政政策。而1月28日,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在重點稀土省(區、市)和企業工作會議上“抓緊完善出臺稀土資源稅改革方案,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實現對稀土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的官方表述,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坊間的猜測。
政策上的一系列破舊立新,能否迎來稀土行業的改弦更張?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占恒表示:“要想穩定稀土價格、規范管理稀土開采,我國需要進一步加強稀土資源的有序化開發管理,關鍵在落實!
整頓行業秩序、清除行業發展阻礙顯得尤為緊迫,也將成為接下來5個月的重點。
倒逼出的商業收儲
從1999年開始,歐美、日本等發達經濟體就不斷訴訟中國的稀土出口保護政策。2014年8月,世貿組織駁回中國的上訴,正式裁定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的政策違反WTO自由貿易規則?梢哉f,我國的稀土出口政策始終伴隨著西方的阻撓。
但不可否認的是,近年來稀土行業幾次重大改革幾乎都歸功于這種“倒逼”。
2014年12月25日,國儲局與中國鋁業、中國五礦、贛州稀土、廈門鎢業和廣晟有色簽訂了稀土收儲協議,喊了多年的稀土戰略收儲付諸實施。同年10月31日,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正式上市稀土品種氧化鏑和氧化鋱。共計3000余萬元的兩種稀土產品一經掛牌發售,在短短5秒和24秒內便宣告售罄。這是中國投資者首次以商業收儲模式進入稀土產業。
稀土共有17種元素,泛亞為何只選擇氧化鏑和氧化鋱上市,是經過了一番深思熟慮的。永磁是稀土下游消費量占比最大的產品,比例超過40%,而氧化鏑和氧化鋱就是永磁生產必備的稀土品種,因此這些稀土種類的價格變化可以視為稀土漲跌的風向標。而目前氧化鏑、氧化鋱的價格處于歷史相對低點,結合未來國家產業政策調控更趨嚴厲、消費領域需求不斷增長,此舉將使稀土價值有望得到更合理的回歸。
對此,國土資源部經濟研究院李瑞軍博士給予了高度評價:“泛亞無形中把國家這么多年一直想做的、鼓勵做的商業儲備做起來了。如果哪天我們產業成長起來,國家、產業需要大量戰略小金屬,泛亞就成了咱們國家第二個后勤部,我覺得這是最有意義的一個地方。”相關專家亦表示,商業收儲有助于緩解國家財政有限帶來的戰略收儲規模有限的情況,有利于更合理的保護資源。
據悉,大宗資源類商品的商業收儲模式已在銦、鍺、鈷、鎢等稀有金屬產業發揮巨大作用。大量民間資本通過交易所平臺反哺產業,為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提供了支持,形成了“資源保護與開發-商業收儲-實體企業和投資者雙贏-產業升級”的良性循環。
稀土保衛戰進入“二階段”
隨著倒逼在各領域成為一種常態,國家和行業的思想認識趨于理性,在行動上的準備也愈發充分。與此同時,業內也更愿意將其視為促使國家重視稀土產業,以及行業管理提檔升級的契機。
如果說我們從上一輪稀土保衛戰的失利中收獲了什么,或許體現在正在發生的一系列改變上,其中最明顯的是稀土集團整合提速。
2014年年初,國務院通過了全國大型稀土集團組建“5+1”的工作方案,明確了由政府引導包鋼(集團)公司、中國五礦、中鋁公司、贛州稀土、廣東稀土和廈門鎢業分別牽頭組建大型稀土企業集團。8月4日,包鋼稀土、廈門鎢業發布公告稱,工信部已經原則同意稀土集團的組建方案。8月6日,中鋁公司稀土集團也獲得了工信部備案。業內認為,此舉意味著國家對稀土的調控也將由配額制轉向稀土集團微觀控制。
在今年1月28日的全國稀土工作會上,蘇波表示,中國五礦等六大稀土集團將在2015年年底前整合全國所有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實現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集團外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要大幅減少年度生產計劃,督促早日加入集團;同時,對在采礦權、生產計劃等方面按時完成整合任務的集團給予重點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六大集團雖已完成備案,但對個別企業只是簽訂了整合意向書,沒有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合作關系。由此看來,通過變“國家行政行為”為“企業商業行為”來規避貿易爭端,并通過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整合使行業聚合在一起提升我國稀土產業的國際定價權和影響力,在未來或將成為常規手段。
此外,如果關注一下與會名單,就會發現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等“五部一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法制辦、證監會等監察機構,以及重點稀土省(區、市)工業主管部門、六大稀土集團、重點稀土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都赫然在列。他們坐在一起,預示著稀土正從行政管制走向法律保障下更專業、分工更合理的深層次聯合管理。
難怪有人說,稀土保衛戰并沒有結束,正如我國政治、經濟正在經歷的轉型升級一樣,它的“二檔”才剛剛開始。
這回的“打黑”不一樣
如果說今后稀土出口將凸顯市場配置,那么未來政府對稀土的管理將側重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近3年來,稀土尤其是輕稀土出口配額出現了大量閑置。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3年稀土出口量分別僅占配額的61.6%、52%和73%;2014年雖然下調了配額量,但仍有10%沒有用完。與此同時,海關卻在國外考察時發現,多國從我國進口稀土的數量高于國內配額量的“怪事”,究其緣由便是稀土走私的大量存在。
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和關稅、實施高額的資源稅之后,會不會導致合法生產的企業被“關進制度的籠子”,而非法稀土開采的行為卻因此獲得更高收益,致使黑色產業鏈更加猖獗?很多人對新政實施后稀土行業前景提出了這樣的擔憂。
近期在包頭召開的稀土產業論壇上,多位權威人士認為,在新政正式實施前,必須嚴厲打擊稀土非法開采和買賣。
早有傳言此輪稀土管理改革將會“動真格”,首先就體現在“打黑”方式的轉變。
仔細觀察,此輪六大稀土集團整合與過去有著明顯不同。一是本次整合將稀土冶煉分離包括在內,整合完成后私挖的稀土混合礦將無法進行分離和銷售。據工信部此前在廣東地區的調查發現,黑稀土“洗白”的主要中間環節是貿易和稀土冶煉分離。由此看來,該整合措施對“打黑”的針對性不用多說。其次,由于集團本身參與經營,行業“打黑”將保持常態化。
再回到1月28日的全國稀土工作會上,“地方政府要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對不負責任、不抓不管甚至參與違法違規行為的管理機構和機關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存在問題突出的地區掛牌督辦,并請新聞媒體曝光典型案件”、“修改完善《稀有金屬管理條例》,爭取早日出臺;修訂《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辦法》、《稀土行業準入條件》,促進依法行政”,分別從管理、監督、立法上規范、細化了各種參與角色的權責,目的就是讓稀土行業整頓落到實處、保障新政產生實效。
稀土產業一路走好
說起稀土,有兩句話可謂盡人皆知:一句是“中東有石油,中國有稀土”;另一句是“黃金賣成白菜價”。兩句話說的都是事實,本身并沒有對錯之分,但是從什么角度看待,產生的結果甚是微妙。
以往一貫的解讀方式是:我們扼住了世界資源命脈,但被“列強”聯手欺負,導致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稀土供應商居然被沒有資源的國家搶走定價權。由此出發,結論必然是從國家層面加強稀土管制:我們不賣了,看你們用什么,叫你們再得瑟。
其實,自2011年稀土保衛戰進入白熱化以來,稀土就經!吧项^條”。每當中國稀土政策收緊或收儲在國際上傳來不利風聲后,必是掀起新一輪“打黑”風暴,緊隨其后的便是相關企業股票大漲,這似乎已成慣例。
但多年過去,結果好像不盡如人意:圍繞稀土出口政策的國際爭端屢戰屢敗、稀土走私仍是頑疾,稀土行業也沒有擺脫“作坊式”低附加值生產模式。礦老板近乎零成本開礦造就無數一夜暴富的神話;當地百姓靠盜挖稀土發小財,再把這些錢投到因污染造成的疑難雜癥的治療上。無地種、人得病、地絕收、背井離鄉,看起來轟轟烈烈的“稀土進擊”下,掩蓋著如此叫人心痛的惡性循環。
五礦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王炯輝曾在2014年國際礦業大會上疾呼:“全球90%的稀土供應是靠著中國稀土資源的過度消費和環境犧牲為代價取得的。如果不有效改變我國稀土開發利用模式和管理現狀,我們認為從現在到未來,我國稀土供應將難以為繼!
對此,有專家曾深入分析當下我國稀土產業存在的弊。阂皇钱a業鏈沒長進,多年過去還是資源增長型經濟模式,終端產品開發技術滯后;二是行業內缺乏大數據,政府對稀土中哪些屬于戰略資源沒有確切概念,導致在重大決策面前喪失判斷能力,任由人說;三是行業發展脫離全球經濟大環境,稀土企業從不完整地參與市場競爭,導致不了解世界資源市場運行模式,抗風險能力過低;四是行政過分干預市場,企業賺錢找政府、遇事國家扛,經濟活動變成了政治交易,完全違背了經濟規律。
正如蘇波所強調,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方興未艾,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業發展已進入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的軌道。能否克服滿足于靠低端惡性競爭巧取暴利的軟肋,把轉變發展方式、提高創新能力、發展高端產品、拓展應用領域等做精,或將成為稀土行業下一步能否走好、走穩的關鍵。
關鍵的5個月
自1998年起,商務部都會在每年年底公布來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的上榜企業名單以及分配的配額數量,但這個慣例在今年1月1日被打破了。
2014年12月31日,商務部發布了《2015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證目錄》,稀土赫然出現在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簽發出口許可證的22種貨物行列中,屬于帶有引號(“”)標注的貨物。這意味著企業只需憑出口合同便能申領稀土出口許可證,無需再同時提供批準文件。
至此,我國施行了16年的稀土出口配額制度正式宣告終結。但一石激起千層浪,外界對此眾說紛紜。
國外媒體傾向這是迫于西方勢力施壓以及市場壟斷地位受威脅做出的應激反映;而國內媒體則表示出對后果,即稀土作為我國戰略資源是否將面臨大量流失的擔憂。
與此相對,業內反應較為平淡。早在2013年,便有專家從世界貿易組織(簡稱世貿組織,WTO)法律適用角度分析認為,我國稀土管理方式一直存在“行為全線違規”,在這場訴訟中敗局已定,“我能反殺”是對國際法認識模糊以及僥幸心理使然下產生的一種錯覺。
與取消配額相比,業內更關注出口關稅的存廢。對此,商務部發言人的回答是“保留出口關稅至今年5月2日”。
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和出口關稅后,稀土出口將何去何從?社會普遍認為,以資源稅代替關稅、以“從價計征”取代“從量計征”或將成為抵消敗訴不利影響、穩定稀土價格的初期國家財政政策。而1月28日,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在重點稀土省(區、市)和企業工作會議上“抓緊完善出臺稀土資源稅改革方案,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實現對稀土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的官方表述,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坊間的猜測。
政策上的一系列破舊立新,能否迎來稀土行業的改弦更張?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占恒表示:“要想穩定稀土價格、規范管理稀土開采,我國需要進一步加強稀土資源的有序化開發管理,關鍵在落實!
整頓行業秩序、清除行業發展阻礙顯得尤為緊迫,也將成為接下來5個月的重點。
倒逼出的商業收儲
從1999年開始,歐美、日本等發達經濟體就不斷訴訟中國的稀土出口保護政策。2014年8月,世貿組織駁回中國的上訴,正式裁定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的政策違反WTO自由貿易規則?梢哉f,我國的稀土出口政策始終伴隨著西方的阻撓。
但不可否認的是,近年來稀土行業幾次重大改革幾乎都歸功于這種“倒逼”。
2014年12月25日,國儲局與中國鋁業、中國五礦、贛州稀土、廈門鎢業和廣晟有色簽訂了稀土收儲協議,喊了多年的稀土戰略收儲付諸實施。同年10月31日,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正式上市稀土品種氧化鏑和氧化鋱。共計3000余萬元的兩種稀土產品一經掛牌發售,在短短5秒和24秒內便宣告售罄。這是中國投資者首次以商業收儲模式進入稀土產業。
稀土共有17種元素,泛亞為何只選擇氧化鏑和氧化鋱上市,是經過了一番深思熟慮的。永磁是稀土下游消費量占比最大的產品,比例超過40%,而氧化鏑和氧化鋱就是永磁生產必備的稀土品種,因此這些稀土種類的價格變化可以視為稀土漲跌的風向標。而目前氧化鏑、氧化鋱的價格處于歷史相對低點,結合未來國家產業政策調控更趨嚴厲、消費領域需求不斷增長,此舉將使稀土價值有望得到更合理的回歸。
對此,國土資源部經濟研究院李瑞軍博士給予了高度評價:“泛亞無形中把國家這么多年一直想做的、鼓勵做的商業儲備做起來了。如果哪天我們產業成長起來,國家、產業需要大量戰略小金屬,泛亞就成了咱們國家第二個后勤部,我覺得這是最有意義的一個地方。”相關專家亦表示,商業收儲有助于緩解國家財政有限帶來的戰略收儲規模有限的情況,有利于更合理的保護資源。
據悉,大宗資源類商品的商業收儲模式已在銦、鍺、鈷、鎢等稀有金屬產業發揮巨大作用。大量民間資本通過交易所平臺反哺產業,為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提供了支持,形成了“資源保護與開發-商業收儲-實體企業和投資者雙贏-產業升級”的良性循環。
稀土保衛戰進入“二階段”
隨著倒逼在各領域成為一種常態,國家和行業的思想認識趨于理性,在行動上的準備也愈發充分。與此同時,業內也更愿意將其視為促使國家重視稀土產業,以及行業管理提檔升級的契機。
如果說我們從上一輪稀土保衛戰的失利中收獲了什么,或許體現在正在發生的一系列改變上,其中最明顯的是稀土集團整合提速。
2014年年初,國務院通過了全國大型稀土集團組建“5+1”的工作方案,明確了由政府引導包鋼(集團)公司、中國五礦、中鋁公司、贛州稀土、廣東稀土和廈門鎢業分別牽頭組建大型稀土企業集團。8月4日,包鋼稀土、廈門鎢業發布公告稱,工信部已經原則同意稀土集團的組建方案。8月6日,中鋁公司稀土集團也獲得了工信部備案。業內認為,此舉意味著國家對稀土的調控也將由配額制轉向稀土集團微觀控制。
在今年1月28日的全國稀土工作會上,蘇波表示,中國五礦等六大稀土集團將在2015年年底前整合全國所有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實現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集團外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要大幅減少年度生產計劃,督促早日加入集團;同時,對在采礦權、生產計劃等方面按時完成整合任務的集團給予重點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六大集團雖已完成備案,但對個別企業只是簽訂了整合意向書,沒有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合作關系。由此看來,通過變“國家行政行為”為“企業商業行為”來規避貿易爭端,并通過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整合使行業聚合在一起提升我國稀土產業的國際定價權和影響力,在未來或將成為常規手段。
此外,如果關注一下與會名單,就會發現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等“五部一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法制辦、證監會等監察機構,以及重點稀土省(區、市)工業主管部門、六大稀土集團、重點稀土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都赫然在列。他們坐在一起,預示著稀土正從行政管制走向法律保障下更專業、分工更合理的深層次聯合管理。
難怪有人說,稀土保衛戰并沒有結束,正如我國政治、經濟正在經歷的轉型升級一樣,它的“二檔”才剛剛開始。
這回的“打黑”不一樣
如果說今后稀土出口將凸顯市場配置,那么未來政府對稀土的管理將側重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近3年來,稀土尤其是輕稀土出口配額出現了大量閑置。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3年稀土出口量分別僅占配額的61.6%、52%和73%;2014年雖然下調了配額量,但仍有10%沒有用完。與此同時,海關卻在國外考察時發現,多國從我國進口稀土的數量高于國內配額量的“怪事”,究其緣由便是稀土走私的大量存在。
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和關稅、實施高額的資源稅之后,會不會導致合法生產的企業被“關進制度的籠子”,而非法稀土開采的行為卻因此獲得更高收益,致使黑色產業鏈更加猖獗?很多人對新政實施后稀土行業前景提出了這樣的擔憂。
近期在包頭召開的稀土產業論壇上,多位權威人士認為,在新政正式實施前,必須嚴厲打擊稀土非法開采和買賣。
早有傳言此輪稀土管理改革將會“動真格”,首先就體現在“打黑”方式的轉變。
仔細觀察,此輪六大稀土集團整合與過去有著明顯不同。一是本次整合將稀土冶煉分離包括在內,整合完成后私挖的稀土混合礦將無法進行分離和銷售。據工信部此前在廣東地區的調查發現,黑稀土“洗白”的主要中間環節是貿易和稀土冶煉分離。由此看來,該整合措施對“打黑”的針對性不用多說。其次,由于集團本身參與經營,行業“打黑”將保持常態化。
再回到1月28日的全國稀土工作會上,“地方政府要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對不負責任、不抓不管甚至參與違法違規行為的管理機構和機關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存在問題突出的地區掛牌督辦,并請新聞媒體曝光典型案件”、“修改完善《稀有金屬管理條例》,爭取早日出臺;修訂《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辦法》、《稀土行業準入條件》,促進依法行政”,分別從管理、監督、立法上規范、細化了各種參與角色的權責,目的就是讓稀土行業整頓落到實處、保障新政產生實效。
稀土產業一路走好
說起稀土,有兩句話可謂盡人皆知:一句是“中東有石油,中國有稀土”;另一句是“黃金賣成白菜價”。兩句話說的都是事實,本身并沒有對錯之分,但是從什么角度看待,產生的結果甚是微妙。
以往一貫的解讀方式是:我們扼住了世界資源命脈,但被“列強”聯手欺負,導致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稀土供應商居然被沒有資源的國家搶走定價權。由此出發,結論必然是從國家層面加強稀土管制:我們不賣了,看你們用什么,叫你們再得瑟。
其實,自2011年稀土保衛戰進入白熱化以來,稀土就經!吧项^條”。每當中國稀土政策收緊或收儲在國際上傳來不利風聲后,必是掀起新一輪“打黑”風暴,緊隨其后的便是相關企業股票大漲,這似乎已成慣例。
但多年過去,結果好像不盡如人意:圍繞稀土出口政策的國際爭端屢戰屢敗、稀土走私仍是頑疾,稀土行業也沒有擺脫“作坊式”低附加值生產模式。礦老板近乎零成本開礦造就無數一夜暴富的神話;當地百姓靠盜挖稀土發小財,再把這些錢投到因污染造成的疑難雜癥的治療上。無地種、人得病、地絕收、背井離鄉,看起來轟轟烈烈的“稀土進擊”下,掩蓋著如此叫人心痛的惡性循環。
五礦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王炯輝曾在2014年國際礦業大會上疾呼:“全球90%的稀土供應是靠著中國稀土資源的過度消費和環境犧牲為代價取得的。如果不有效改變我國稀土開發利用模式和管理現狀,我們認為從現在到未來,我國稀土供應將難以為繼!
對此,有專家曾深入分析當下我國稀土產業存在的弊。阂皇钱a業鏈沒長進,多年過去還是資源增長型經濟模式,終端產品開發技術滯后;二是行業內缺乏大數據,政府對稀土中哪些屬于戰略資源沒有確切概念,導致在重大決策面前喪失判斷能力,任由人說;三是行業發展脫離全球經濟大環境,稀土企業從不完整地參與市場競爭,導致不了解世界資源市場運行模式,抗風險能力過低;四是行政過分干預市場,企業賺錢找政府、遇事國家扛,經濟活動變成了政治交易,完全違背了經濟規律。
正如蘇波所強調,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方興未艾,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業發展已進入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的軌道。能否克服滿足于靠低端惡性競爭巧取暴利的軟肋,把轉變發展方式、提高創新能力、發展高端產品、拓展應用領域等做精,或將成為稀土行業下一步能否走好、走穩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