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粉體網訊 近日,四川省安全監管局下發《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試行安全總監制度的通知》,決定在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度。
根據要求,全省范圍內國有及國有控股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設計開采規模15萬噸/年及以上的地下開采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設計開采規模50萬噸/年及以上的露天開采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三等及以上尾礦庫企業,均應實行安全總監制度,設置安全總監職務。安全總監應當具有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注冊安全工程師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證,主要職責是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管理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總監享受本企業副總經理待遇。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激勵措施,積極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實行安全總監制度。對拒不按要求實行安全總監制度的礦山企業,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取消企業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