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塑料工業的發展及消費水平的提高,塑料制品已深入到社會的每個角落,從工農業生產到衣食住行,塑料制品無處不在,從而使得廢舊塑料也隨之而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及資源問題。
來源充足 前景廣闊
去年,我國的塑料制品產量(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651萬噸,如果算上小型企業,保守估計超過2500萬噸,今年又保持了強勁增長的勢頭。若按塑料制品中有20%為可回收塑料計算,則我國可回收塑料廢棄物每年約有400萬~500萬噸,而這還不包括企業生產中產生的邊腳料和沒使用過的殘次塑料制品回收。《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十五”規劃》中提出,到2005年國內要達到回收廢舊塑料500萬~600萬噸,然而,我國去年回收的廢舊塑料卻只有200多萬噸。
由于再生塑料顆粒的售價只有3500~6300元/噸(新原料一般高達8000~10000元/噸),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因而國內需求量很大,我國從2000年起每年從國外進口的廢舊塑料都在200萬噸以上,并以每年高于10% 的速度增長。可見,國內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對廢舊再生塑料的需求缺口還是很大的,國內廢舊塑料回收的市場空間很大,尤其是近來塑料原料的飛漲,使市場對再生料的需求進一步走強。
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作為一項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措施,正日益受到重視。由于再生塑料的價格優勢突出,效益明顯,我國廢舊塑料回收市場也已成氣候,過去不值錢的廢塑料泡沫已從2元/千克上升到現在的3.8元/千克左右,而且近期隨著國際國內塑料原料市場的大幅波動,再生塑料市場呈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廢塑料進口也呈上升趨勢。
問題多多 任重道遠
首先,回收分類等級制度不健全。像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腳料、殘次品等都屬易于分類回收的塑料,但生活用塑料制品存在分類回收困難的問題。一方面是民眾的環保意識不強,塑料分類回收的概念還未被大眾認同,不同塑料的分類回收還沒有形成。另一方面,塑料制品按原料分類的標志不明顯。國家規定塑料制品應在顯著部位標志出分類回收標志,但多數制品沒有標出,為回收時的分類造成不便。一些新興塑料產品的回收還沒引起大家的注意,如光盤、家電塑料、汽車用塑料的回收工作還有待細化。
其次,業內小企業數目眾多,回收塑料往往沒有發揮優勢。塑料的回收率低,如制作飲料瓶的聚酯再生粒料屬于高檔再生料,但往往被紡織生產行業加工成利用價值較低的纖維,而實際上,聚酯瓶再生料可用作更高價值的產品,被用作生活用品或工業用品后還可以進行二次、三次再生利用。這也與我國塑料分類的管理不嚴格有直接的關系。
再有,國家現在對廢棄塑料回收加工行業的扶持力度不足。由于廢塑料回收利用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小、工藝技術落后,缺乏領頭型企業,盡管國家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塑料回收行業發展,但目前絕大多數廢塑料回收加工企業基本沒有條件引進、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較低,從而阻礙了廢塑料回收利用的發展進程。此外,國有塑料回收企業則面臨負擔重、市場競爭能力差的問題,相當一部分企業虧損。這些導致了我國廢舊塑料回收行業長期以來呈低水平徘徊的狀況。
健全機制 促進發展
針對廢舊塑料回收企業的種種問題,我國應注意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健立健全法律機制,用法律法規的手段落實回收工作。
為了方便回收,我國早在1996年就發布了GB/T16288-1966“塑料包裝制品回收標志”的標準(該標準也適用于其他塑料制品),但是由于缺乏具體的處罰辦法和執行監督機構,執行情況不好,很多塑料制品在制作過程中未標注分類標志。再有是健全塑料回收料的分級使用制度,將回收料的用途加以明確。如按德國的法律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飲料包裝必須進行價值較高的回收利用,不能直接用于價值較低的纖維生產,而我國尚無相關法規,至使回收價值較高的塑料制品達不到相應的回收價值,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費。因此,今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機制是塑料回收行業的首要任務。
二是要建立大型示范企業或示范基地。以此推動我國塑料回收行業的整體水平的提高。
三是企業要積極開拓廢舊塑料再生料的應用市場,把再生料從制作低價值的纖維、塑料袋的層面上提升上來,開發生產價值及利潤都更高的產品,如塑木復合材料。
政府應積極扶持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
目前,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已經擺脫了單純的勤儉節約的狹隘概念,它已經和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乃至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聯系在一起,同時也成為促進塑料工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新生力量,其中蘊藏的巨大的經濟效益已引起了更多的關切目光。但傳統的回收再利用由于經濟效益的不理想和對制品品質潛在的威脅,使得人們不斷尋找更為有利的回收和利用方法,但目前渴望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顧已成為業內的共識。
據有關部門資料顯示,我國一些大中城市的塑料、包裝廢棄物已占到垃圾總量的5%—10%,接近國外工業發達國家水平。在包裝廢物中的紙類、金屬類包裝廢物和塑料瓶等已經得到了較為廣泛和自發的回收利用,但回收利用價值不大的塑料包裝袋沒有得到較好回收,進而造成環境污染。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政府部門應該著手幾方面工作:
首先,應該從實際出發,制訂塑料包裝袋和其他廢棄物管理條例,進行生產者責任制的試點,使廢舊物回收工作有序地進行;
其次,就國內價格和稅收等因素,應適當提高廢舊物資的收購價格,制訂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優惠稅收政策,包括最低限度恢復過去廢舊物資的最高回收價格。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針對各類廢舊物資研討不同的提價幅度。
第三,原有的物資和供銷兩大廢舊回收系統應合并到供銷社系統一條主渠道上來。目前,全國至少有2000多萬人從事個體廢品收購,規范和管理好這支隊伍也是回收工作重點;
第四,學習國外成功廢舊物資再利用,尤其是強制回收有毒有害有危險的廢棄物資。
塑料廢棄物的處理不單純是一個技術問題,它需要建立全社會的處理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資料回收技術系統,同時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生產部門的重視。國家、集體、個體共同搞好塑料等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也是保障我國資源安全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
來源充足 前景廣闊
去年,我國的塑料制品產量(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651萬噸,如果算上小型企業,保守估計超過2500萬噸,今年又保持了強勁增長的勢頭。若按塑料制品中有20%為可回收塑料計算,則我國可回收塑料廢棄物每年約有400萬~500萬噸,而這還不包括企業生產中產生的邊腳料和沒使用過的殘次塑料制品回收。《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十五”規劃》中提出,到2005年國內要達到回收廢舊塑料500萬~600萬噸,然而,我國去年回收的廢舊塑料卻只有200多萬噸。
由于再生塑料顆粒的售價只有3500~6300元/噸(新原料一般高達8000~10000元/噸),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因而國內需求量很大,我國從2000年起每年從國外進口的廢舊塑料都在200萬噸以上,并以每年高于10% 的速度增長。可見,國內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對廢舊再生塑料的需求缺口還是很大的,國內廢舊塑料回收的市場空間很大,尤其是近來塑料原料的飛漲,使市場對再生料的需求進一步走強。
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作為一項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措施,正日益受到重視。由于再生塑料的價格優勢突出,效益明顯,我國廢舊塑料回收市場也已成氣候,過去不值錢的廢塑料泡沫已從2元/千克上升到現在的3.8元/千克左右,而且近期隨著國際國內塑料原料市場的大幅波動,再生塑料市場呈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廢塑料進口也呈上升趨勢。
問題多多 任重道遠
首先,回收分類等級制度不健全。像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腳料、殘次品等都屬易于分類回收的塑料,但生活用塑料制品存在分類回收困難的問題。一方面是民眾的環保意識不強,塑料分類回收的概念還未被大眾認同,不同塑料的分類回收還沒有形成。另一方面,塑料制品按原料分類的標志不明顯。國家規定塑料制品應在顯著部位標志出分類回收標志,但多數制品沒有標出,為回收時的分類造成不便。一些新興塑料產品的回收還沒引起大家的注意,如光盤、家電塑料、汽車用塑料的回收工作還有待細化。
其次,業內小企業數目眾多,回收塑料往往沒有發揮優勢。塑料的回收率低,如制作飲料瓶的聚酯再生粒料屬于高檔再生料,但往往被紡織生產行業加工成利用價值較低的纖維,而實際上,聚酯瓶再生料可用作更高價值的產品,被用作生活用品或工業用品后還可以進行二次、三次再生利用。這也與我國塑料分類的管理不嚴格有直接的關系。
再有,國家現在對廢棄塑料回收加工行業的扶持力度不足。由于廢塑料回收利用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小、工藝技術落后,缺乏領頭型企業,盡管國家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塑料回收行業發展,但目前絕大多數廢塑料回收加工企業基本沒有條件引進、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較低,從而阻礙了廢塑料回收利用的發展進程。此外,國有塑料回收企業則面臨負擔重、市場競爭能力差的問題,相當一部分企業虧損。這些導致了我國廢舊塑料回收行業長期以來呈低水平徘徊的狀況。
健全機制 促進發展
針對廢舊塑料回收企業的種種問題,我國應注意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健立健全法律機制,用法律法規的手段落實回收工作。
為了方便回收,我國早在1996年就發布了GB/T16288-1966“塑料包裝制品回收標志”的標準(該標準也適用于其他塑料制品),但是由于缺乏具體的處罰辦法和執行監督機構,執行情況不好,很多塑料制品在制作過程中未標注分類標志。再有是健全塑料回收料的分級使用制度,將回收料的用途加以明確。如按德國的法律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飲料包裝必須進行價值較高的回收利用,不能直接用于價值較低的纖維生產,而我國尚無相關法規,至使回收價值較高的塑料制品達不到相應的回收價值,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費。因此,今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機制是塑料回收行業的首要任務。
二是要建立大型示范企業或示范基地。以此推動我國塑料回收行業的整體水平的提高。
三是企業要積極開拓廢舊塑料再生料的應用市場,把再生料從制作低價值的纖維、塑料袋的層面上提升上來,開發生產價值及利潤都更高的產品,如塑木復合材料。
政府應積極扶持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
目前,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已經擺脫了單純的勤儉節約的狹隘概念,它已經和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乃至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聯系在一起,同時也成為促進塑料工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新生力量,其中蘊藏的巨大的經濟效益已引起了更多的關切目光。但傳統的回收再利用由于經濟效益的不理想和對制品品質潛在的威脅,使得人們不斷尋找更為有利的回收和利用方法,但目前渴望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顧已成為業內的共識。
據有關部門資料顯示,我國一些大中城市的塑料、包裝廢棄物已占到垃圾總量的5%—10%,接近國外工業發達國家水平。在包裝廢物中的紙類、金屬類包裝廢物和塑料瓶等已經得到了較為廣泛和自發的回收利用,但回收利用價值不大的塑料包裝袋沒有得到較好回收,進而造成環境污染。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政府部門應該著手幾方面工作:
首先,應該從實際出發,制訂塑料包裝袋和其他廢棄物管理條例,進行生產者責任制的試點,使廢舊物回收工作有序地進行;
其次,就國內價格和稅收等因素,應適當提高廢舊物資的收購價格,制訂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優惠稅收政策,包括最低限度恢復過去廢舊物資的最高回收價格。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針對各類廢舊物資研討不同的提價幅度。
第三,原有的物資和供銷兩大廢舊回收系統應合并到供銷社系統一條主渠道上來。目前,全國至少有2000多萬人從事個體廢品收購,規范和管理好這支隊伍也是回收工作重點;
第四,學習國外成功廢舊物資再利用,尤其是強制回收有毒有害有危險的廢棄物資。
塑料廢棄物的處理不單純是一個技術問題,它需要建立全社會的處理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資料回收技術系統,同時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生產部門的重視。國家、集體、個體共同搞好塑料等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也是保障我國資源安全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