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的《上海證券報》,刊發了一篇題為“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長王彩鳳:稀土行業不會走關門路線 鼓勵外資投資冶煉分離企業”的記者報道。該報道稱“中國歡迎外商在稀土行業的合作,鼓勵外資在稀土冶煉分離方面進行投資”。為此,我們特別電話采訪了工信部原材料司王彩鳳副司長。她說,她從未在任何場合講過 “鼓勵外資在稀土冶煉分離方面進行投資”的話,此種說法不符合我國稀土產業外資投資政策,容易產生誤解,應該予以糾正。
王彩鳳副司長再次重申,我國發布的《外商投資稀土行業管理暫行規定》所制訂的“禁止外商在中國境內建立稀土礦山企業;不允許外商獨資開辦稀土冶煉、分離項目(限于合資、合作);鼓勵外商投資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應用項目”等三項政策原則仍然有效。
《上海證券報》在同一篇報道中也稱:“據記者了解,未來在產業政策中國家將禁止外商在中國境內建立稀土礦山企業,不過可以允許外商投資稀土冶煉分離項目(限于合資、合作),同時鼓勵外商投資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應用項目,但中外合資、合作建設的稀土項目,凡涉及礦山的資產及業務不能進入合資范圍”。不知為什么又把“鼓勵外資投資”的提法安在“稀土冶煉分離企業”的頭上,而且在報道文稿的大標題上予以突出,結果引起眾多傳媒竟相以“鼓勵外資投資稀土冶煉分離企業”加以引用或轉載,容易造成誤導。
我國稀土科技工作者結合我國稀土資源特點,在稀土選礦和冶煉分離方面已經研制開發出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工藝,并處于世界領先水平,成為我國稀土產業發展的堅強技術后盾。但是,我國稀土產業目前存在稀土生產產能供過于求的問題,冶煉分離能力遠大于礦源供應,容易造成價格不穩和定價話語權的喪失。因此不應再盲目刺激稀土冶煉分離能力的增長和競爭。為此,希望媒體在外商投資稀土政策方面慎重報道,不要以訛傳訛。
王彩鳳副司長還指出:近來,對我國稀土產業,特別在有關稀土產品出口和產業投資政策方面,多有探討和建議文章發表,表明大家對我國稀土事業的關心和愛護。但也出現了一些不利于我國稀土產業發展的提法,甚至誤傳誤導。希望今后多從正面對我國稀土產業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促進我國稀土產業更加穩定、健康、持續地發展。
王彩鳳副司長再次重申,我國發布的《外商投資稀土行業管理暫行規定》所制訂的“禁止外商在中國境內建立稀土礦山企業;不允許外商獨資開辦稀土冶煉、分離項目(限于合資、合作);鼓勵外商投資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應用項目”等三項政策原則仍然有效。
《上海證券報》在同一篇報道中也稱:“據記者了解,未來在產業政策中國家將禁止外商在中國境內建立稀土礦山企業,不過可以允許外商投資稀土冶煉分離項目(限于合資、合作),同時鼓勵外商投資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應用項目,但中外合資、合作建設的稀土項目,凡涉及礦山的資產及業務不能進入合資范圍”。不知為什么又把“鼓勵外資投資”的提法安在“稀土冶煉分離企業”的頭上,而且在報道文稿的大標題上予以突出,結果引起眾多傳媒竟相以“鼓勵外資投資稀土冶煉分離企業”加以引用或轉載,容易造成誤導。
我國稀土科技工作者結合我國稀土資源特點,在稀土選礦和冶煉分離方面已經研制開發出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工藝,并處于世界領先水平,成為我國稀土產業發展的堅強技術后盾。但是,我國稀土產業目前存在稀土生產產能供過于求的問題,冶煉分離能力遠大于礦源供應,容易造成價格不穩和定價話語權的喪失。因此不應再盲目刺激稀土冶煉分離能力的增長和競爭。為此,希望媒體在外商投資稀土政策方面慎重報道,不要以訛傳訛。
王彩鳳副司長還指出:近來,對我國稀土產業,特別在有關稀土產品出口和產業投資政策方面,多有探討和建議文章發表,表明大家對我國稀土事業的關心和愛護。但也出現了一些不利于我國稀土產業發展的提法,甚至誤傳誤導。希望今后多從正面對我國稀土產業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促進我國稀土產業更加穩定、健康、持續地發展。